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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自治县2021年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政策宣传

浏览: 日期:2021-07-28 11:34:09

准大学生们,请抓紧阅读!!紫云自治县2021年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政策宣传

紫云教育和科技局 前天

为切实做好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全面落实党的政策,做到应贷尽贷,不让一个贫困家庭学生失去公平获得高等教育的机会,扎实推进助学贷款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按照国家资助管理中心工作的安排,按时启动本年度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具体政策及业务流程如下:

一、办理时间

7月12日--8月31日(工作日)早上8:00-12:00点,下午2:30-6:00。

二、贷款条件

1.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均为紫云自治县户籍人口。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4.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三、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

4.如共同借款人非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5.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1. 本、专科学段:目前为1000元<8000元。

2. 研究生学段:目前为1000元<12000元。

3. 贷款额度可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调整而调整。

五、贷款期限

最长期限为:在校剩余年限加15年。如某4年本科学生读完大一,今年读大二,则最长贷款期限为18年(3+15)。

六、还款时间、地点及方式

1.还款时间:

提前还款:毕业当年8月15日前申请提前还款,学生

本人不用偿还利息,之后开始自己利息。除11月外,每月15日前申请还款的,利息算至当月20日,15日后申请的利息算至次月20日。

正常还款:毕业后,每年的11月1日---12月20日(最

后一年为9月1日--20日)为正常还款时间。前五年,可以只偿还利息,遇节假日顺延。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

2.还款地点及方式:

(1)在《贷款合同》上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充值还款。

(2)手机登录支付宝,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

程序生活号进行在线还款。

(3)手机登录云闪付,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

程序进行在线还款。

(4)前往县教育和科技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卡或扫微信还款。

(5)未按时正常还款即为违约,逾期还款将记入个人征信记录。

七、贷款必备材料

1.首次贷款,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需提交以下资料:

(1)学生本人签字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2)学生及共同贷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3)录取通知书原件(在读大学生首贷为学生证或就读证明原件)。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只针对首贷未预申请学生)。

2.续贷学生现场签订合同所需材料:

(1)办理人身份证原件(贷款本人或共同贷款人)。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

八、贷款程序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来现场办理贷款业务的学生及家长,均需佩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后方可进入办理现场。对于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务人员,须提前如实报告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严格按照落实防控措施,故意隐瞒活动轨迹引起疫情扩散,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法律责任。

2.贷款办理具体步骤(共五步):

第一步:学生线上操作: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首贷先注册账户),录入申贷信息,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次贷款未预申请学生,需同时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第二步:现场办理,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签订合同(选择“远程续贷”的不用到现场办理)。

第三步:审核,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提交省分行审核。

第四步:把校验码交给就读高校,必须在本年10月10前录入回执。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入回执的,作自动放弃本年度贷款处理,所签订贷款合同失效。

第五步国家开发银行放款。

3.具体操作详见:

附件1:《首贷申请流程》

附件2:《续贷现场办理流程》

附件3:《2021年续贷远程受理操作手册》

九、其它

1.支付宝实名认证:首贷学生贷款后适时登录支付宝网站进行实名认证(含从未实名认证过的续贷学生),该账户是你余额提现和今后还本付息的惟一账户。

2.信息维护:每位贷款学生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如,贷款本人使用的电话,要随时更新,确保贷款本人随时收到国开行所发信息。

3.贷款人毕后,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毕业确认。

4.特殊情况处理:国开行放款前,学生退学的,要及时到紫云县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谢绝手续。贷款已成功发放后退学的,要及时到我办办理并结清贷款,第二年重新考入新高校需要贷款的,按首次贷款处理,但要告知县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就学信息变更”。贷款期间休学、参军、毕业后升学的学生要及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或还款计划变更”,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负。

5.关于贷款合同签字:首次贷款的贷款合同不允许代签,必须学生本人及共同贷款人共同现场签字确认;续贷决不允许第三人代办,必须学生本人或共同贷款人其中一人办理。

6.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首次贷款时,未预申请学生本人据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诚信承诺签字,无需到相关部门盖章认定,但所填内容务必客观真实,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贷、还款业务指导,上班时间联系电话0851-35233144,现场办理相关业务地点:紫云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一小进校路口)。贷款学生也可以在上班时间拨打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咨询相关问题。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二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