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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的这三个人因为做了这件事被处罚,不要再做了!!

浏览: 日期:2021-10-13 09:47:57

紫云的这三个人因为做了这件事被处罚,不要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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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1年10月8日,大营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村民韦某祥、周某兰、宋某秀三人在位于大营镇星进村、大营村自家的田土里焚烧农作物秸秆,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去扑灭火源,清理现场残渣,随即口头传唤三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韦某祥、周某兰、宋某秀等人对其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的通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韦某祥、周某兰、宋某秀三人作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凡是在辖区范围内发现焚烧秸秆的,第一次由公安机关进行批评教育,再次发现违法将进行处罚和拘留;对焚烧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请广大群众严格执行县人民政府禁令,不要以身试法,在此呼吁各村及广大人民群众发现此类违法行为的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微信图片_20211003171453.jpg(图1:民警执法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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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指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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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指认现场)



附:《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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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营派出所、生态小镇v绿色大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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